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申请专利及发表科技论文保密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10-08 【打印】 【关闭】
第一条 为加强我所专利申请及科技著作发表的保密审查和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依据国家和中科院有关法规和规定以及《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我所科技人员专利申请及发表科技著作的保密管理。专利包括申请国内外的所有专利(国防专利除外),科技著作包括向期刊上投递的科技论文、国际国内会议上发表的科技论文等。 第三条 专利申请人应填写《专利申请审批表》,注明专利的申请日期、专利名称、申请者等信息并签署保密承诺等。 第四条 申请对外投稿发表论文的作者应当填写《科技论文投稿审批表》,注明论文投稿日期、论文题目、作者、刊物名称等并签署保密承诺。 第五条 非涉密研究部门申请专利和发表科技论文由科技处审核审核、备案。涉密研究部门或课题组申请专利和对外投稿的论文,部门负责人审查后由科技处审批,并交保密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由所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我所原有规章制度中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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